文本選讀:《存在與時間》第 9 節

- 課堂作業

此在的兩種性質


此在,一種特別的存在者——亦即「我們自身」。作為分析此在的起點,海德格指出兩點:

  1. 這個存在者的本質在於他去存在(Zu-sein)。我們這個存在者的存在,是先於對於此存在者一切其他可歸納出的特質或者屬性出現的,或者說這些屬性是此在各種可能去存在著的方式:它的現存狀態(existentia)先於它「是什麼」(essentia)。

  2. 這個存在者在他的存在中總是對自己的存在有所作為。籠統一點的說法是,此在是自我作用的,且它永遠屬於我(向來我屬)。

在術語的選用上,海德格不以 existentia 這個用於存在論描述存在(現存狀態)的名詞,而採 existenz(生存)描述此在的存在。我們可以說此在的存在方式與一般存在者於海德格的觀點中是截然不同的。(1) 提到此在向來我屬的特性,正好能顯示兩者的差異:由於此在作用的對象永遠是自身,因而自己的存在對此在而言既可「無關緊要」也可「有關緊要」(存不存在對這種作為的發生毫無影響,若存在則當然發生,若不在則根本沒有作為的前提)。因此,此在的本質在於它去存在,也就是說此在的本質在於它的生存。當確立這般觀點後,若試問此在的各種外顯的屬性,則需先探求此在「是什麼」;而若欲探求此在「是什麼」(essentia),便需要由其本質,生存或生存的方式來理解。從此,可以歸納出此在的各種性質實際上即為生存、存在的各種性質。換句話說,就是海德格所謂去存在的種種可能方式。

承襲 (1) 的論述,我們知道此在總是由存在的種種可能性來存在。對於這樣一個存在者,此在,便因此能夠對其存在的可能性有所作為。海德格也順帶說明,存在的可能性並非僅是一種現成的屬性,一種硬性的、自身的名詞狀態,更是此在能夠主動自由地選擇如何存在的能力。由 (1)、(2) 兩點,可以說此在自己能「決定」它將、它該如何存在,決定自身、失去自身等等;此在本質上存在以可能性,而此在又能賦與存在可能性。這是可能性的雙向的關係。海德格也給出此在的兩種狀態:本真狀態與非本真狀態,描述一個此身的生活狀態是否依乎自身。


此在別於存在者的生存論


此在對其存在的可能性之有所領悟、作為、之驅使自身之於存在者的形成,這是此在生存所建構的形式意義。就存在論而言,追究此在的生存便是對生存論提問的嘗試。海德格在這裡指出,對生存論的闡釋應當從一個無差別相的、平凡的日常生存活動中尋找。日常生活的無差別相(稱為平均狀態)對存在者而言被視為一種積極的現象性質,因為它最切近,或者說是構成了此在本初生存的形式。由這平均狀態,我們能夠描繪此在存在的現象,作為探問此在生存論的基礎。實際上此在於日常狀態或非本真狀態等態相下,依舊是存有某種生存論結構的,並不受此在對它生存性質的認知所影響。

基於此在相對於一般存在物的本質、存在結構異同,海德格將此在的存在屬性專稱為「生存論性質」,有別於傳統存在論對存在物稱呼的「範疇」。於此脈絡下,對某存在者的發問便先分為生存論性質的(誰)或範疇的(什麼),作以存在性質的兩種基本可能。



我的解讀

此在首先存在,而後此在於生存中才認知到自身的存在可能性與方式;此在的存在總是因其作用的反身性而存在。這是海德格給出對此在的雙向性的描述,架構出「存在」這樣事物的結構,標明存在並非一種至高概念或神學超越性的解釋。當然,一個不諳哲學的此在單就自身「存在」這個狀態(字面上)應仍是有一定的、一種前存在論的朦朧的理解。

主要的問題在於,我們該如何深究這個存在的意義或價值?對海德格而言,過去的解答不過僅是擱置了,甚而封鎖了這樣探問的過程。從結構上的分析,他注意到要闡明這個存在問題,必須先試著對存在的性質發出提問。至於要問誰呢?正是問那些依稀清楚了自身存在著,依稀理解了這個提問意義的存在者——畢竟這時還沒有人真正理解。綜合海德格給出此在的性質,如果透過「我們自身」去存在著的反思,應當能從此在的反身特性中,逐漸發掘出此在之所為,以及此在的可能性本質。最後或可推敲得到存在之意義。

上述對於自身去存在著的反思,形式上可以視為對此在生存論結構的探問。海德格在這方面已有相當多具體的敘述,尤其強調平均日常狀態的現象學價值。確實,這樣的論述顯得十足有理。然而,作為此在,我們是如何感知到所謂平均狀態的?在生存論層次上對平均狀態的觀察是否也同時改變了原初的平均狀態?我認為,這般欲對存在意義闡明的意識,並非海德格認知的那種無差別相、大多情況的生存狀態。當我們想要把握某個平均狀態的現象時,真正的現象是可能因為此在的向來我屬性而被改變;此在的可能性與反身性混淆了我們對平均狀態的分析。

這裡並非反對海德格追問生存論結構的想法,而是想說明實務上會發生的誤導情況,使得實行此事有所困難。也就是說,縱然我們能尋得某種結構,但我擔憂這樣的結構其實是我們被自身有意引導出的結果。我不確定是否海德格有給出任何解釋,在此先將問題擱置(也或許只是我的認知錯誤)。